工程合同签订需注意这些细节

姜雨杉
      近日,集团法务部对合同法中各类合同类别及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听后,我和同事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过程中涉及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订立的要约承诺、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特别是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施工合同的规范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水平。下面,我结合培训内容,谈谈工程合同签订要注意的四个细节。
    一是明确合同价格条款。目前增值税为价外税,我们应当在合同中就合同价款是否包含税金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后期产生争议。合同价款需明确合同含税总价、合同价(不含税部分)及税款金额,如果签订含税价款,一定要说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率的限制,否则对项目成本影响很大。
    二是明确有关信息条款。在合同中,应当就纳税主体信息、服务种类及范围、适用税率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例如甲乙双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乙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就适用不同的税率。还有譬如合同的计税是以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合同主体信息与发票记载信息是否一致等等。只有明确不同种类合同的范围及适用税率,才能避免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保证财务进项税额抵扣。
    三是明确开具发票的义务及具体要求。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乙方的开票义务以及发票质量要求、开具与送达时间、发票遗失、发票备注栏记载项目变更等情形及其处置措施,通过做好前期风险防范,规避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争议,切实做到防范风险于未然。
   四是明确违约情形及责任条款。明确合同各方违约责任,能够有效约束和督促合同各方按时、按约提供合同约定内容,同时也能有效规避乙方违约情况下甲方的经济损失、降低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
      通过培训,我们对于合同常见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为后续招标合约谈判、签约提供了宝贵的知识储备。
(作者为兴业房产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