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对集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
  通知要求,各支部(总支)每周五下午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人民日报社论。各级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推动学习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在面上拓展。集团党委要通过《兴业之窗》、《兴业视窗》、集团门户网站以及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报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形成浓厚学习氛围。 
  通知强调,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引导全体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要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推动企业发展结合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业务上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兴业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百年兴业梦想。(文/许娜)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济南路257号(银河公园北门对面) 电话:0633-8718111 8718555 3698111 3698788